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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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费核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5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组织: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为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的有关要求,并根据每年教职工党员收入变化情况,现决定以2022年4月的工资标准对每位教职工党员的党费缴纳金额进行核算。

请各单位根据新的党费计算公式(扣税一栏为自动计算,无需再手动输入),认真核算每位教职工党员每月应缴纳党费的金额,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党费计算表电子档发送至cslgzzb@csust.edu.cn,纸质档交组织部办公室(一办A507,邵老师)。

附件: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在职教工党员党费交纳计算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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