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为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的有关要求,并根据每年教职工党员收入变化情况,现决定以2023年4月的工资标准对每位教职工党员的党费缴纳金额进行核算。
请各单位根据新的党费计算公式(扣税一栏为自动计算,无需再手动输入),认真核算每位教职工党员每月应缴纳党费的金额,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党费计算表电子档发送至cslgzzb@csust.edu.cn,纸质档交组织部办公室(一办A507)。
附件: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在职教工党员党费交纳计算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