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明晰具体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4月份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如下:
一、组织建设工作
1.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排查,及时报送材料。
2.完成教职工党员党费核算。于4月20日前将核算情况报党委组织部核定,从2023年4月份开始按照新标准缴纳党费。
3.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任期6月底前到届的,要研究换届事宜。
二、发展党员与党员教育管理
1.4月份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
2.各二级党组织确定的教工入党积极分子需向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确定的教工发展对象需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3.对2023届毕业生党员档案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继续进行整改。
4.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数据的核对更新。对系统内组织关系转接未到位的情况,要逐一联系并跟进落实。
5.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对符合相关规定暂时不能转出党组织关系的情况,要纳入流动党员进行管理,报请党委组织部办理流动党员证。
三、主题党日
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四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2023年4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4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www.xlxgen.com/cslgdxdwzzb1/info/1061/4128.htm
附件2:关于党费核算的通知
//www.xlxgen.com/cslgdxdwzzb1/info/1061/4127.htm
附件3: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文档下载(具体步骤可参考图文)
https://www.12371.cn/special/fzdylc/
党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