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2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材料转递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应转尽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名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分类进行。按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分转省外(指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南省以外的)、转省内校外(指组织关系转到湖南省内本校以外的)、校内互转(指组织关系转到校内其他二级党组织)和留本院四种情况进行。
二、转出程序
1.统计信息。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的统计工作,分类别完成《202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报告单》(附件1)、《202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含填写说明)》(附件2)。务必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其中,接收党组织信息应按照系统内的信息规范填写。对于个别省外党组织未接入系统的,可与对方党组织确认后,准确填写。
2.系统转出。各学院要认真维护、完善毕业生党员信息,尤其是人员类别、学历学位、工作岗位、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毕业生党员信息是最新状态后,方可在系统内发起转出申请。
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直接在系统内选择接收单位所属党支部或上级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分两种情况:①对于目前已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份,相互之间可在线上转出或接收组织关系,在系统内选择接收单位党组织后,转接类型选“跨省转接”。②对于暂未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份或单位,需通过纸质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学院党组织出具纸质介绍信后,在系统办理转出,转接类型选“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收到介绍信回执后一周内在系统填写回执信息。
3.管理跟踪。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毕业生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做好系统的转接信息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检查系统内转接流程是否完成(转往省内的),以及录入回执信息是否完成(转往省外的)。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到目标党组织进行报到,并在一个月内将回执信息以QQ、微信、电邮、传真等方式报送至学院党组织。
4.申请保留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在出国(境)前向党组织提交出国(境)学习的有效证明,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党员保留党籍审批表(出国)》(附件3),经二级党组织审批后,报组织部备案。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国内)》(附件4),经二级党组织批准,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党组织。保留组织关系期间,毕业生党员要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具备转出条件时,应及时申请转出组织关系。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党员恢复组织生活(预备期)审批表(回国)》(附件5)提交申请。二级党组织应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了解其政治思想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三、入党材料归档要求
1.及时审批。二级党组织应于毕业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生党员发展和转正审批报备,以及毕业生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鉴定等工作。对毕业前预备期满的党员,党支部和二级党组织要及时讨论审批能否转正。
2.严格归档。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应全部归入学生档案,归档材料必须经整理人签名,二级党组织审查把关,并列出入党材料目录(加盖公章)。请各学院安排专人(特邀党建组织员、专职组织员、辅导员)做好毕业生党员的发展党员材料归档工作,严禁出现误装、错装、漏装学生党员材料的现象。
3.完善意见。对毕业时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二级党组织要在党支部所填《长沙理工大学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最后一次考察意见栏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转给转入单位党组织,其转正问题由转入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并办理手续。
对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二级党组织要在党支部所填《长沙理工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最后一次考察意见栏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随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一并转交转入单位党组织。
对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要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存袋封装并加盖公章,由毕业生转交转入单位党组织。
若不能确认转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是否健全,可通过转入单位(居住地)的上级党组织移交。
4.妥善交接。做好入党材料移交登记工作。入党材料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移交要有书面登记,并妥善保管备查。党员档案一般不允许个人携带。毕业生预备党员确须自己携带的,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做好交接签字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加强指导。各学院要结合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指导,帮助毕业生党员充分认识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毕业生党员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指南》(附件6)等相关文件政策,详细说明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和具体要求,使每一名党员熟悉转移组织关系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严肃对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在有效期内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2.做好服务。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对因故未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纳入有效管理。要提醒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党员。针对预备期将满的毕业生党员,可在办理转正手续后,再转出组织关系。
3.跟踪到位。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核查系统内转接情况及线下转接进度,直至党员组织关系落实到具体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要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确保每一名转出党员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杜绝形成“口袋党员”或“失联党员”。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员填写《重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附件7),申请重开介绍信。
相关材料请于6月15日前发送至cslgzzb@csust.edu.cn,并于12月10日前将更新后的附件1、附件2再报邮箱。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