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参加我校________________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的学习,报名者请在正式报名前认真阅读本须知,并签字确认。
一、报名/申硕条件
1. 报名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均可以参加研修班学习。
2. 申硕条件:拥有学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研修班课程学习合格,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注: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统计学、设计学四个专业只需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符合国家和我校学位授予相关文件要求者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二、课程学习
1、根据我校同等学力研修班的课程设置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及考试,并须在两年内修完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考试不及格者,可以重新进修课程参加下一轮考试。
2、修完我校同等学力研修班课程设置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学位申请
1、符合申硕条件者,须办理网上注册,并提交下列资料办理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手续:
(1)本人身份证(验看原件,交复印件备查);
(2)学士学位证书(验看原件,交复印件备查);
(3)最高学历证明(验看原件,交复印件备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5)资格审查表(密封传递);
(6)学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从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3、课程设置规定的课程、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通过后,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中期检查和答辩。
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按照我校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相应学科硕士学位。
四、费用事宜
1、学员应缴费用根据学习进程按下列方式分两次缴付:
以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备案结果为准。
2、 我校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招生及收费事宜,各项应缴费用请按时直接向长沙理工大学财务部门缴费。
五、其他事宜
1、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已获国(境)外学士学位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者,均属“具有学士学位”。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五月份举行。
3、长沙理工大学的课程考试为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的合格标准以国家相关要求为准。
4、学员须对本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学术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独立承担。
5、在报名和学习过程中,我校将如实及时告知研修班招生、报考等政策。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变动或其他涉及该项目的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动的,按照最新的政策执行。课程设置以最终的教学实施方案为准。
6、发生以下情况时,本次申请无效,所提交的材料及交纳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1)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学分修读及课程考试者;
(2)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统考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
(3)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成果者;
(4)申请人在向我校提出申请的同时,用同一篇论文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者:
(5)在规定的期限内学位论文答辩未能通过者;
(6)学位论文答辩虽获通过,但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授予学位者。
7、未尽事宜参照长沙理工大学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解释。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报名须知》并知悉和理解其内容,自愿报名参加长沙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的学习。
签 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