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告公示> 正文

关于提交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分享到:
2023年11月21日 10:40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相关学院及国家自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顺利完成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1.请各在研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进展报告。

2.进展报告将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科技处在线审核、国家自科基金委审定的方式进行,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3.项目负责人使用申请项目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若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在登录界面自助找回,也可与科技处联系。

4.项目负责人进展报告提交学校截止时间:202312月31日。

二、填报具体要求

1.“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分段陈述,条理清晰),发表论文和取得专利等成果(请利用“成果在线”导入报告正文后面的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目录)。此部分是进行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应做真实详细的说明,填写过于简单的将不予通过。

2.“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研究计划调整情况及原因。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不能为空

3.“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前面几部分没有涵盖而需要说明的问题。若有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预算科目间调整,也需在此予以说明。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不能为空

4.“研究成果目录”:请通过ISIS系统直接链接登录“成果在线”按要求格式导入,并按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的顺序列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第X标注”表示成果标注中,本项目是排序第X)。文章的作者卷期页码等信息需完整,未正式出版的不列入。同时非当年发表成果(包括论文、专利)不列入年度成果目录列入报告的成果必须是2023年产生的成果且为已标注成果。

5.附件栏——如有图片等非文字格式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正文内可注明“见附件XX”等字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关注邮件通知并通过ISIS系统查看《进展报告》的状态,如显示“退回修改”状态,需查看退回原因,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2.《年度进展报告》填报名单见附件2023年国自科研究进展报告填写名单,请学院通知到具体负责人。

附:基金委不予通过常见原因:

1.正文部分过于简单,无实质性研究内容;

2.成果目录中列入未发表的文章;

3.成果目录中列入非当年的申请专利或非当年发表成果;

4.成果目录中论文归类有误。

联系人:黄乔联系电话:85258193

附件:研究进展报告填写名单

科学技术处

2023112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下半年长沙市自科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下一条:【国自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2023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关闭

友情链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