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能源系统与动力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于2009年获批建设,由本领域有影响力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示范中心负责人,全面负责中心规划和建设。中心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13人,由相关专业专家、教授组成,负责指导规划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同时,中心在教指委领导下,实施主任负责制。中心设主任1人,固定人员69人,流动人员37人。
示范中心参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系统的管理办法体系,覆盖仪器设备管理和实验教学等多方面。实验室管理办法总则参照《长沙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管理参照《长沙理工大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等,实验教学参照《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实验教学实施规范说明(试行)》等。
中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指导思想,以学生为本,以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实施开放式实验教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思维和素质的全面协调发展。以“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为培养模式,以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相辅相成为改革思路,建立了基础实验、专业实验、综合实性实验和创新创业实验等“分层次、模块化”的教学创新体系。
示范中心紧密结合新工科要求及国家“双碳”战略背景,积极更新实验教学课程设置,创新改革实验教学培养方案,例如,在《锅炉原理实验课程》中增加燃气锅炉实验,新开设了新能源应用技术实验等。通过这些改革,示范中心的实验教学更好的适合了国家级专业建设改革及学生创新创业需求。同时,示范中心积极创新实验教学及考核模式,实验教学环节设计了多项能源电力系统虚拟实验,开展了计算机仿真实习,还创新性的通过计算机模拟真实工业场景以考核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