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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2007-07-11

为了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督促全体党员“做优秀大学生,争当合格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安排及要求

1.根据组织生活内容等实际情况,可以小组或支部为单位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由支委员会或支部大会决定,可适时的进行改变。

2.组织生活由支部副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记录与考勤,以小组为单位会后应及时向组织汇报。

3.全体党员都必须参加组织生活,有特殊情况请假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并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签字批准,迟到或无故缺席,一次者做出党内书面检讨,连续两次者通报批评。

4.组织生活应本着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5.全体党员必须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任何人不得泄露组织生活内容及决议,党支部决议及内容,如有泄露,一经核实公开检讨,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并作相应处理。

二、组织生活内容

组织生活主要是党员检查近期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的发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研究组织建设及组织发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文件,汇报近期学生思想、政治情况及下班工作,组织每期两次的党课及活动。

1.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发现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不足并认真检查、改正,做到坚持原则,分清是非,根据“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真正达到澄清思想,团结同志的目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集中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另外也可就某些问题展开讨论。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权利,及时向组织汇报,在日常生活中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共同探讨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下班党员及其他同志经常了解重点培养对象的情况,积极向党组织汇报,严把质量关,做好发展工作及预备党员的半年考察、转正工作。

5.支部以思想政治工作为核心,积极开展一系列思想进步、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活动;开创严谨、活泼的组织生活氛围。如:清明节烈士陵园扫墓、热点讨论、党员讲坛、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影片或电视、听优秀事迹报告会、党员联谊活动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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