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5
根据《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第四届委员会第四轮校内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部署,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5日,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开展校内巡察工作。
巡察组将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重点深入了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教育部和省委工作要求及学校中心工作情况,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情况;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情况;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情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等。了解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情况,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解决师生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等。了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特别是加强对二级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班子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监督。了解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是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了解学校党委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列席有关会议、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巡察期间,对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几方面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巡察组反映(工三B442),可以投至意见箱(工三B431门口),也可以发邮件至(dwxc1@csust.edu.cn)。
巡察工作联系电话:19311603984,接听电话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晚上18:30-20:30)。
特此公告。
长沙理工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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