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17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纪委重要会议精神,按照校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在清正、清明、清廉的环境下稳步前进。
一、加强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1、制定《2017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建工作计划》,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学院工作议事日程;制定《2017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2017年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使教育落到实处。
2、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以最新的理论成果武装党员领导干部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制定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学习制度,并定期组织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上集中学习与研讨。根据实际需要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党委委员及各教工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上级和学校党委重要会议精神。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以推荐读书、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二、强化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1、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2、学院班子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不定期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学校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别是每逢重要节假日重点加强对全体党员和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明纪律、严格要求,严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3、充分发挥党委“一把手”作用,党委书记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通过民主生活会、个别交流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
4、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衡量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年底组织全院教职工对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测评。
三、健全制度,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扩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方式,做到公开及时、真实有效,公示不走形式。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党务、院务公开,对涉及重要事项、重大经费使用、评优奖罚等教职工关心的事项,利用网站、宣传栏、教职工大会等载体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为学院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构建阳光、透明的优良环境。
2、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议事规则。
3、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院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各自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监管力度。
4、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重视对于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查处或者上报违反制度的行为、情况。院党委和纪委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四、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和权力规范运行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2、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院务会议制度,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认真抓好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作风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抽查,重点抽查作风建设的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党员、干部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集体、个人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4、抓好重点岗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及廉政风险点排查评定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党委员会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