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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书记点评及所对应整改措施
2017年06月21日 | 点击次数:次

付书记点评及所对应整改措施

一、付书记点评

但还存在着党建工作整体谋划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不紧密,班子建设有“灯下黑”的现象,少数成员带头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学生党员发展程序不太清楚、程序不够规范。

二、所对应整改措施

1、党建工作整体谋划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分党委深入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始终锁定“学生发展”这一目标,系统筹划,制定、出台学院推进“八坚持、八融入”思政工作实施方案,而且,书记牵头定期总结,强化方案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全年不少于8次,做到每次学习有主题、主讲人、发言有提纲、有记录,通过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想大事谋大事干大事成大事的能力;三是班子成员、系主任、支部书记等广泛宣传学院的发展理念(育人为本、追求卓越、强化特色、依法治教)、发展战略(汇聚高尖人才、凝练学科方向、构筑研究平台、增强成果产出、打造学术高地、铸就学院文化、弘扬正气风尚)和学院文化(严谨、团结、和谐、进取),边宣传边进一步凝练,达到了全院上下的广泛认同,成为广大干部师生的共同认识,激发干部、教师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分党委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建立“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各负其责、纪检支委守土有责”的责任体系,提高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担当。二是分党委书记牵头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公示公告栏、网页、教师群QQ等方式做到了党务、院务和办事公开,牵头完善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了责任的落实;三是无论大会小会,分党委书记每次开会均有意识地宣讲党风廉政,讲“红线”、“高压线”,做到警钟长鸣;每逢节假日,综合办及时转发学校有关廉政建设文件,引导师生员工过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假日。

3、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不紧密

整改措施:一是班子成员深刻认识教书育人是学院的中心工作,认识党建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意识,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意识;二是分党委书记要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把党建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服务业务工作上,具体说是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根据每一业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围绕业务工作,落实保障措施;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分党委必须集中主要精力组织党员和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班子成员相互沟通,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和人员状况,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中利用政策、激励机制等手段,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

4、班子建设有“灯下黑”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分党委书记牵头组织学习时,加强学习的针对性,树立党章、条例、准则面前,树立校院规章制度面前,党员干部、班子成员没有“特别利益”的观念,着力解决“特殊党员”思想问题;二是分党委制定制度、完善制度、落实制度,解决严守纪律、遵守规章制度问题,解决对党忠诚老实问题;三是实行各种“晒”,其一是“班子晒”,晒谈心谈话对象、次数、所发现的问题;晒听课次数、内容,所发现的问题;晒参加系、支部学习、交流情况;晒批准、使用公用经费情况,其二是全院晒,晒会议纪要、晒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晒收入分配情况;四是主动收集意见,积极反应、反馈、整改,实实在在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踏踏实实解决实际问题;五是发现干部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分党委书记牵头进行谈心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5、少数成员带头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整改措施: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院长、书记带头整治“少数成员”的懈怠,要有韧劲和耐心,持之以恒地扭传怕得罪人当老好人的“不敢当担”、不结合实情的“以会传会以文传文”、个人利益前置的“工作推诿”的现象,转变作风,形成并稳定学院加快发展的务实作风。

6、学生党员发展程序不太清楚、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院党委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二是层层落实党员发展工作职责,院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党员发展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党建辅导员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发展工作负直接责任。三是在发展党员上,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明晰党员发展程序。将年满十八岁的学生入党申请人加入“数统学院党章学习小组”学习;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对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加入党校集中培训参加实践锻炼,经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经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和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正式确定积极分子为“发展党员对象”;对“发展党员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加入到发展对象班学习并加强培养考察,经集中培训合格,政审合格报上级党委预审合格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且未来三个月不调离学校的考虑预备党员的接收;发放《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后经上级党委集体讨论,逐个审议和表决;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进行继续的教育考察,经党校组织预备党员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召开党支部大会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将相关审批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后进行材料归档。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党委员会
2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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