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院务公开> 文件查询> 正文

体育学院党发2017年3号体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2017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分享到:
2017年04月07日 13:50 来源: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

体育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党发〔20173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

《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通知

学院各室、中心: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经学院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定《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现印发予以公布。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747

体育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48日印发

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章罗庚学院党委书记

全面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学院各办公室、教研室、中心正副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中共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实施。

2.抓好院党委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委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及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报告,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工作。

3.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学院二级机构负责人和教师党员廉洁从政、从教,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如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及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报告,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工作;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4.领导、协调和督办学院反腐败斗争中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定期向学校党委和校纪委报告工作

5.组织开展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主持迎接学校对学院的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与任务。

6.与学院相关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给全体党员上一堂廉政党课。

7.主持做好学院党务公开工作。

张恳学院院长

协助院党委书记负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副院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学院各办公室、教研室、中心正副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院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抓好院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其成员廉洁从政,发现班子成员中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及时与学院书记一起报告学校,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学院全体教师廉洁从教,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时,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4.主持抓好院务公开工作。

凌月红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对学院教务办、三个教学教研室、体质健康促进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述二级机构的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工作和联系教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的问题,及时向校纪检部门报告或及时向院党委书记、院长汇报,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二级机构负责人的廉洁从政和教职工廉洁从教工作,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行为时,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4.主持抓好体育教学、教学器材易耗品采买、校内学生体育竞赛与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等规范管理工作。

5.给联系的教研室上一堂廉政党课。

钟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对学院体育场馆管理中心、高水平运动队、院分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述二级机构的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工作和联系教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的问题,及时向校纪检部门报告或及时向院党委书记、院长汇报,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二级机构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管理好分管工作,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行为时,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4.主持抓好学院体育场馆管理特别是服务性收费、场馆维修工作、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工作,加强风险防控,规范管理。对学院体育场馆收费管理、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5.给联系的教研室上一堂廉政党课。

6.协助院长抓好院务公开工作。

李龙院长助理

对学院科技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科研办的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工作和联系教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的问题,及时向校纪检部门报告或及时向院党委书记、院长汇报,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二级机构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管理好分管工作,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行为时,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4.主持抓好全院教师科研行为管理工作,重点监督教师科研行为不端问题,及时向学院班子反映和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配合上级组织(部门)搞好调查处理。

201747

上一条:体育学院党发2017年4号体育学院2017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下一条:体育学院党发2017年2号党建工作要点

关闭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 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邮编:410114 电话:0731-82618254 Email:tiyujiaoxue@csust.cn
Copyright ? 2007 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