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则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学院用户未经允许不得在服务器上开设没有CERNET备案和认可的BBS电子公告栏。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入校园网核心交换、路由器、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切断学校、部门或他人网络的连接。 三、学院用户提供的信息,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有害社会稳定、治安和有伤风化。学院主管领导和信息管理员应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在发现各种有害、涉密信息或收到境内外反动电子邮件时不得传播扩散,应及时报告校党政办公室、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园网络信息中心处理。 四、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事件必须安排专人撰写新闻稿件,经有关领导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上发布;有关全校性的大型活动、重大工作等综合性事件安排专人编撰新闻报道,经有关领导审阅后上报学校发布于学校主页上。 五、体育学院用户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发布信息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体育学院指定专人为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院信息发布工作,用户密码不得转告他人,密码泄密由自己负责。 七、自行保留学院网站的备份,由专人定时维护,并做好安全维护及防火工作; 八、必须树立安全观念,定期检查学院发布的信息,学院网站接受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和校园网络信息化中心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与校网络管理员联系。 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2017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