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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1日 来源: 作者:

教通字[2016]12号

关于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答辩工作

1.精心安排。6月6日前各学院报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日程安排表,安排表格式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区下载。每个答辩小组的成员不少于4人(含秘书一人)。

2.论文抄袭检测。认真做好论文抄袭检测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论文抄袭检测与处理工作按照《关于对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抄袭检测的通知》要求进行(见附件)。各学院于答辩前完成论文检测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不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取消本次答辩资格,进入缓答辩,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整改,待合格后,再安排答辩。

3.组织答辩。

第17周组织答辩。

(1)营造答辩气氛。各学院答辩场地应悬挂答辩横幅、张贴答辩程序等。

(2)答辩要求。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宣读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为30分钟左右,其中答辩学生陈述时间15分钟左右;答辩小组老师提问、学生回答问题的时间为15分钟左右。对每个学生的提问一般不少于3个。答辩小组秘书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小组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评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

4.答辩过程检查。学院要做好答辩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

5.成绩报送。各学院务必于6月19日23:00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网上报送并同时将成绩纸质件报送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

6.对缓答辩的学生、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指导教师要继续指导,在认定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符合答辩要求后,学院在7月1-2日组织完成重(缓)答辩。7月4日前完成重(缓)答辩成绩网上绩报送并同时将成绩纸质件报送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重(补)答辩仍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申请重修。

二、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工作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格式按《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样张》的要求打印和装订成册(格式在教务处/实践教学/毕业设计区下载),封面颜色为白色。

2.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文档、材料装订时应使用胶装,不得使用夹杆文件夹、鱼尾夹等活动夹。不得有散页、缺页、倒装、漏装,页码混乱、内容要素不全,或未按要求打印、学院专业名称不全或错误等现象。

3.装订完后,资料袋中包括以下材料:成绩评定书一本;设计(论文)正稿一本;需单独装订的图纸(设计类)按标准装订成一本;经、管、文法类专业需提交修改稿一本,修改稿需在文本封面标注“修改稿”字样。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文档、材料由指导教师负责查收,确认无误后上交学院。学院和指导教师对上交材料的质量负责。

4.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须制成PDF文件,提交指导教师。再由学院统一按专业收录制成光盘一式二份,一份留学院,一份交图书馆。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

1.基本条件。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毕业设计(论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成果突出;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自一人完成的,且格式规范,通过检测,符合要求。

2.推荐名额。各学院推选比例一般占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左右。具体名额见附表(2016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指标)。

3.推荐程序。由指导教师推荐,通过检测系统检测,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评审,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

4.材料报送。各学院6月17日前提交《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以及《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表)(格式在教务处表格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区下载),学生姓名、题目、指导教师(含辅导教师)须核定无误。

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将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成3000~5000字,并在缩写稿上签字。将缩写稿以及缩写稿的电子(word)文档一同交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汇总后于6月22日前交教务处实践(实验)教学管理科。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普查和总结

1.学院普查与总结。毕业答辩完成后,各学院认真组织普查与总结。

普查内容包括:题目在各种材料中的一致性。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设计(论文)[包括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附录与设计说明书]等文本规范性,教师评阅意见与签名,答辩评价与签名,评语与成绩的吻合性,设计(论文)质量与成绩评定的准确度等。普查方式由学院自定。

普查后,将最终的《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指导教师名单及指导人数统计表》电子版和工作总结(格式见教务处/实践教学/毕业设计区下载)于7月8日前交教务处实践(实验)教学管理办。

2.学校检查。学校将在9-10月组织专家组对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教学目标管理。

五、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工作

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清点归档。学院负责将毕业设计(论文)按专业刻录成光盘保存。电子文档(PDF)一份集中保存在学院,另一份电子文档(PDF)与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于9月10日前送交图书馆(金盆岭校区B馆3楼,联系人:邓老师,电话,82300816),同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及其电子表(excel格式)。

附件:关于对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抄袭检测的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表:

2016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指标

学 院 名 称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

(篇)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11

水利工程学院

6

土木与建筑学院

14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1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7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9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8

文法学院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13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外国语学院

2

设计艺术学院

8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8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5

合 计

108

附件

关于对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抄袭检测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可能出现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继续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6届所有本科毕业论文类(含辅修双学士学位学生论文);毕业设计类是否检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二、检测要求

1、各学院须在答辩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答辩。

2、第一次检测不通过者,学院给予一定期限的修改时间,修改后参加复检,复检合格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得评为“优秀”。

3、对未通过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按表1认定和处理。

三、检测方式

1、各学院设定一个子账号,由各学院教务办教务员统一使用与管理。检测工作由各学院组织,检测方式有学院自定。

2、指导教师负责对本人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把关、进行审核。

3、各学院教务办教务员负责进行“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统计分析,检测结果提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做出相应处理意见。

四、检测结果处理

“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只是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其系统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初步认定,是否有抄袭行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具体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方法见表1。

表1 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

结果类别

检 测 结 果

性质初步认定

处理

A

理工科R≤30%

文科R≤40%

通过检测

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或学生自定。

B

理工科30﹪<R≤60﹪

文科40﹪<R≤70﹪

疑似有抄袭行为

修改后复检,复检通过后参加缓答辩;

复检仍未通过,学院确定三人专家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表见附件),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一年内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C

理工科R>60﹪

文科R>7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学院确定三人专家组进行鉴定。1.如确认毕业设计(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2.如确认毕业设计(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专家组写出鉴定意见(见附件),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校教务处备案,同时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学生需在一年内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注:1、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系统检测结果认定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理工科≥30%、文科≥40%的不得评为优秀。

3、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五、其他

1、各学院要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提前做动员、告知学生,合理安排时间。要求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向学生讲清“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相关要求,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否则检测系统将按抄袭处理。

2、各学院广大师生应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测结果将作为学校对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表:长沙理工大学高复制比毕业设计(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表长沙理工大学

高复制比毕业设计(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

学生姓名

专业

学号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文字复制比

鉴定意见:

鉴定结果(在□内打“√”):

□取消答辩资格;□修改后重新检测;□修改后可参加答辩。

专家组组长(签名):组员(签名):

年月日

学院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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