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院务公开>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来源: 作者:

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成立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务办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一线教师等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以及接收计划、接收条件、遴选内容、遴选方式、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 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 组织遴选并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基本原则

1.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原则,本着学生自愿、转出转入双向选择、转入学院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扎实的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所长的原则。

3.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在满足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转入学生服从学院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遴选,择优录取。

4.未尽事宜均须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三、实施细则

1.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及原则

转入人数的拟接收比例为我院2023级在校生人数的20%,我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按英语专业24人、翻译专业16人转入。

符合学校规定转专业条件的全校2023级相关专业学生都可以申请转入英语或翻译专业。

2.选拔程序及具体要求

1)申请转入英语专业或翻译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成绩应达到110分及以上,CET4成绩应达到560分及以上(入校后获得)。

2)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在3月20号前把以下材料发至邮箱522348782@qq.com

《(外语学院)长沙理工大学2023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高考成绩单、CET4成绩单、所获奖励和学科竞赛证明材料。所有材料请打包发送,文件命名为:姓名-原学院-原专业-申请转入专业。

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由外国语学院进行资格审查,322号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报名情况及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3天。

初审合格的学生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英语综合素质,包括语言基础、听力水平、口语表达能力等,由考核小组进行打分,考核合格者,可获得转入资格,由学院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328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四、转专业后续工作安排

1、经学校审核同意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仍在原专业学习,服从原学院及班级管理与各项活动安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正式转入相应新专业就读。

2、转专业学生学籍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工作开展之前由教务处学籍科完成异动,以保障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正常参与转入专业的选课活动。

3.学生被批准转专业后,原则上不能再申请专业异动;应继续认真完成当前学期的学业。已获学分课程与转入专业执行计划课程一致的,可参照《关于特殊情况下课程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申请课程学分认定。网上申请成绩认定并报送至学院,由学院完成成绩认定初审,报教务处复审。

4.转专业学生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凭《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学院通知单》到新专业报到。学院1周内核对转入学生到院情况,将未报到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学生因个人原因不到新专业报到的,需提出转回申请,说明个人情况,经转入学院及转出学院、教务处及主管校长同意后处理。

5.到新专业报到学习的学生,学号不变,学生证等证件应作变更;转入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学籍资料接收、建档、完善等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金盆岭校区三号教学楼213),电话85074549;联系人:王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431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