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位研究生:
现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于3月21号前交到金盆岭校区9教404,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754813485@qq.com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
2016.3.9
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的规定,我校决定继续参与实施“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计划。同时,将继续资助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及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有在研项目的研究生在没结题前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研究内容一般应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指导老师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3、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4、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
(三)申报类别及名额
“创新项目”(含省级和校级)按博士、硕士层次分开申报,不再分设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拟立项名额和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3。博士申报不设限额,满足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硕士申报限额按照硕士拟立项名额的1.5倍进行分配。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研究生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高项目申报水平。届时,研究生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和评审专家的建议对立项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申报级别(省级或校级)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4)或《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5),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项目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预期成果”,达到以下要求:
1、省级项目应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含录用)SCI、EI、CSSCI、CSCD等(含扩展版)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以上(不含会议论文)。
2、校级项目应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校科技处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含录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以上。
3、报结题材料前应至少在学院或更高级别举行一次依托项目的学术报告。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预告》,提前一周将电子版报研究生院邮箱(yjsbbz@csust.edu.cn),研究生院将在研究生院首页的“学术活动”栏目中进行公示。学术报告讲座结束后,应撰写学术报告总结,详细说明学术讲座开展情况及报告内容(须附有学术报告会的照片),学术报告总结作为附件材料与结题报告一起装订,学术报告电子版与结题报告电子版一起提交。
(二)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将评审意见填写在学院审查意见栏。学院将《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均为一式三份,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装订),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6),于3月28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拟定省级和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其中,博士研究生要求进行项目申请答辩。答辩程序为:项目申请人汇报项目申报情况(PPT汇报,8分钟以内),专家提问(3-5分钟)及审查项目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研究生院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向教育厅推荐。
三、项目管理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对所有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
1、所有创新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结题完成,如未完成相关工作,则不能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申报者在填写创新项目申报书时应合理进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所有账目的报销将按照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创新项目经费主要开支范围限定在: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自制专用仪器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成果鉴定费等。项目经费不能用于出国、出境合作交流、办公室(实验室)装修、购置交通工具、招待费等所需费用。
3、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限额表
附件4: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5: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6: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