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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教师调、停课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 来源: 作者: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考试与成绩管理规定》(长理工大研〔2016〕6号)任课老师因故不能按时开课或中途调、停课→须由任课教师在开课或中途调、停课1周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院章→由任课老师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云塘一办B208)负责人签字→研究生院主院副院长签字。调课与停课的具体时间由任课老师通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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