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部门、各学院(有关教辅及其他机构):
为了总结2021年校(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院)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现将报送2021年校(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长理工大综〔2016〕56号)和《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暂行办法》(长理工大综〔2016〕62号)要求,校属有关部门、各学院(有关教辅及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部门)应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应对本部门上年度校(院)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认真督促本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将应公开内容的实施材料收集全、整理好,进一步推动校(院)务公开工作。
2.校属有关部门应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的规定,对照《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内容与责任部门列表》(附件1)所列应公开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附件2),并将相关公开内容作为附件材料编制目录及页码,以书本形式装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学院应按照《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填写《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实施情况登记表》(附件3),院分工会组织教职工代表或者全体会员按照上述暂行办法附件表格对院务公开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完成后,所有测评原始表由院分工会妥善保存,校工会进行抽查,并将测评统计结果填写《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测评表》(附件4)和《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工作满意度测评统计表》(附件5)。严格按照院务公开测评表的具体内容附上相关支撑材料,按内容顺序编排目录及页码,以书本形式装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实施材料(纸质版)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地点:一办公楼A-316室,电话:85258212,联系人:潘老师。同时将《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和《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实施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csust.edu.cn。
5.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校(院)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内容与责任部门列表
2.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3.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实施情况登记表
4.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测评表
5.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工作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