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教育工会《关于下拨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教职工常态化“送温暖”关爱慰问专项资金的通知单》要求,校工会组织各二级分工会、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摸底统计工作。经基层单位推荐、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为以下75人(按首字母排序)发放疫情防控一线教职工“送温暖”关爱慰问,现予以公示。
卜剑炜 |
曹星文 |
陈纲 |
陈凯琪 |
陈林峰 |
陈璐莎 |
陈怡含 |
陈勇军 |
董治佑 |
龚永军 |
黄佩韵 |
霍向阳 |
雷鹂 |
黎明 |
李婵 |
李武 |
李桔洲 |
李觉元 |
李泰儒 |
李特超 |
李巍青 |
李修群 |
李正超 |
林杰 |
刘云 |
刘丽娟 |
刘励之 |
刘飘逸 |
刘晓丹 |
刘治国 |
刘忠民 |
隆湘平 |
罗干龙 |
罗国松 |
马克洋 |
马秋平 |
欧阳辉 |
彭峥 |
任宇 |
任志祥 |
沈宏 |
史智勇 |
谭金良 |
唐彬 |
唐俊 |
汪伦 |
汪红梅 |
汪克勤 |
王玲 |
王锦文 |
席军 |
肖雅兰 |
肖义慧 |
许孟良 |
许玮娴 |
杨晨 |
杨欣 |
杨四清 |
杨铁银 |
叶军 |
叶正芳 |
易国安 |
尹志 |
喻玲 |
袁平安 |
张蜜 |
张强 |
张松 |
张纲 |
张金生 |
郑忠辉 |
钟芳芳 |
朱虹 |
朱波涌 |
邹怀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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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工会或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校工会:85258211;纪委办公室、监察处:85258529。
校工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疫情防控“送温暖”关爱慰问专项资金使用对象要求
1.所属基层单位工会会员,且本年度内未领取过慰问金。即年初已领取过第一批常态化送温暖慰问资金的,本次不重复慰问。
2.使用对象为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受疫情影响较深 的困难教职工;(2)发生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的教职工;(3)疫情期间坚守抗疫一线做出突出贡献、长期工作在苦、脏、累、险、危、害等艰苦岗位一线的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