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针对省政协常委、法学院院长张敏纯教授提出的0564号《关于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的合规性建议》提案,在我校法学院召开了提案办理见面会。省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副主任、一级调研员向朝晖,省政协常委、法学院院长张敏纯,省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保护利用部部长闫冬,省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谭霞参加了会议。
会上,向朝晖首先从洞庭湖生态环境现状,洞庭湖修复工程的紧迫性、洞庭湖修复工程面临的法律与政策挑战、未来保护与平衡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汇报交流。
闫冬就提案提出的问题从完善洞庭湖生态修复协调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疏浚物生态化综合利用、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能力等方面对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相关工作进行了答复。旨在努力构建一个涵盖多部门、多层次的洞庭湖生态保护网络,推动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高效落地。
在湖南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张敏纯教授作为政协委员提交了第0564号提案,围绕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的合规性难题建言献策,提出要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疏浚物生态化综合利用,并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能力。她对省水利厅的积极响应与详尽答复表示感谢与肯定,强调洞庭湖生态修复任重道远,她及团队将持续为这一长期事业贡献力量,深化合作,共绘绿色未来。
法学院张敏纯教授团队植根湖南,长期聚焦洞庭湖与湘江生态保护,积极参与相关地方立法和决策咨询,以专业之能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为湖南绿色发展提供科学支撑,展现了卓越的担当与贡献,成为推动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力量。
(文、图/杨新玉 一审/黎梦兵 二审/陈骞 三审/张敏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