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湖南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由研究生院组织,各院(系)具体实施。请参加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不早于5月10日,具体时间由报考院(系)通知。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不早于5月20日。原则上考生如不能在报考院(系)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参加远程网络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做好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
请考生提前备妥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复试前按报考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自身网络及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设备和场所要求如下:
1、用于复试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
3、网络信号及设备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室内不能有其他人在场,现场保持安静和光线明亮。面试过程中,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
考生需要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考生如有困难,无法自行准备考场条件,应及时向报考院(系)说明情况,根据院(系)建议解决问题。
三、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提前打印好的《自命题科目答题纸(A4纸张)》(见附件1)。
3、报考院(系)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网络远程资格审查
一般应备齐以下材料(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具体提交方式见报考院(系)复试实施方案: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政审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院系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8、大学毕业论文(设计)。
9、科研成果。
10、专家推荐信。
(注:其中1-7项为必交材料;8-10项为补充材料,由院(系)确定是否提交。)
各院(系)须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未上传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缴纳复试费
一志愿复试考生的缴费方式见附件2“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费缴费说明”。复试费标准:120元/人。缴费时间定为5月1日-5月6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调剂考生缴费时间初步定为5月21日12:00至5月22日15:00,未参加我校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参照附件2“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费缴费说明”进行缴费,参加过我校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调剂考生缴费方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六、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按照以下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报考院(系)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指定会议室系统,携带规定的考试物品候考,并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规定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报考院(系)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过程中,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入,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干扰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过程中,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4)复试过程中,考生应正对“主机位”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面部在“主机位”画面中清晰可见,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辅机位”须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报考院(系)有特殊规定者,以院(系)规定为准。
(6)笔试要求考生本人独立作答,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试全程考生需确保耳部轮廓清晰可见,不允许使用耳机,包括头戴式耳机、入耳式耳机、耳麦等各类接听设备;考试期间可以翻看书籍、相关复印、打印资料;禁止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查阅资料。具体考试要求、考试时间、答卷返回方式等见报考院(系)复试实施方案。
(7)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须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禁止录音、录像、直播、录屏和投屏,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8)复试期间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须立即联系报考院(系)复试小组工作人员,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启动应急措施。
七、违规和复查
凡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说明
(1)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本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部分专业及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见招生简章)可以任选,有任选科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联系报考院(系)进行确认,没有任选科目的考生可不用联系报考院(系)确认。对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前联系报考院(系),确定加试科目,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3)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下载地址://www.xlxgen.com/yjsy/info/1117/2425.htm)。各院(系)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扫描件。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院(系)须对此类考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院(系)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各院(系)核验是否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如不符合,则不能参加此专项计划复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允许申请转为报考普通计划,在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报考院(系)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普通计划的复试和录取。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我校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我校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731-85258968。
我校纪检监察处举报电话:0731-8525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