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科研(实践)创新、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6日 来源: 作者:

各培养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24〕133号《关于申报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及《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2020]28)文件的精神,我校将开展2024年度校级、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产出更多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类别、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校级项目

1、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为校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项,包括科研创新项目和实践创新项目两个类别。校级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研究生申报项目名额见附件2。为保证申报质量,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科研创新项目和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严格把关项目申报书质量,评选校级科研创新项目100余项、校级实践创新100余项。

2、为便于项目遴选,请各培养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时,在项目汇总表中对项目进行排序以便评审专家参考。

省级项目

1、省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万/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万/项。省级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研究生申报项目名额见附件2。,我校将择优遴选推荐省级项目83项,其中重点项目8项(重点项目优先支持博士研究生申报)。

此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评价改革2024年重点推进事项》的通知精神,高校须加强“推进人工智能驱动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因此,在今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中,湖南省教育厅会对“推进人工智能驱动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方向给予优先支持。

3、鼓励各学院研究生依托服务支撑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行业企业,提出具体研究项目,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原则上设有省级科教、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学院要主动对接合作单位设立科研创新项目,鼓励进入培养基地参与科研实践的研究生申报省级项目。省教育厅将把培养基地研究生项目申报情况作为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验收的条件之一。学校评审时会优先支持研究生申报的校企联合科研创新项目。各学院省级企业联合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最低限额见附件2。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面向全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认真阅读《关于申报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申报的项目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研究内容一般应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或指导老师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3、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支持。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4、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参与成员的可最多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5、有同类在研项目未结题的,原则上不再予以立项;

6、项目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预期成果”,达到以下要求:

省级项目应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含录用)SCI、EI、CSSCI、CSCD等(含扩展版)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不含会议论文),其中重点项目需发表符合上述要求的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研究成果应在醒目位置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标注“Post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e(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校级项目应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含长沙理工大学学报<自科版、社科版>、《中外公路》和《交通科学与工程》等校内期刊)发表(含录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7、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予支持:

(1)有在研科研创新项目未结题的研究生;

(2)缺课、旷课次数较多的研究生;

(3)申报者的导师指导的2024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外审未通过的情况;

(4)申报者的导师近两年出现教学事故。

四、申报程序

(一)省级项目

1、研究生填写《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3),指导教师、院系签署意见,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代码-学院简称-2024省级科研创新-学生姓名-标题”方式命名发送至所在学院负责人,如“01-交通-2024省级科研创新-张三-沥青老化梯度行为研究”;

2、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分配指标按申报项目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后推荐;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省级项目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进入推荐省级评审的项目没有通过者,自动转入校级项目评审);

4、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结果。

(二)校级项目

1、申请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4)或《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6);

2、项目初审。由申报人所在学院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分配的指标确定拟立项名单,拟立项名单须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进行排序;

3、项目复审。研究生院组织复审,复审通过后确定立项名单;

4、结果公布。研究生院下文公布最终立项结果。

五、材料提交

(一)省级项目

1、《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申请书一式一份,按照学科代码排序(学科代码和专业类别请认真准确填写!),并签字盖章。

2、各学院填写省级科研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

3、6月12日前,学院将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9062937@qq.com,文件夹以“学院代码数字-学院简称-省级2023研究生创新项目”命名,文件名及纸质材料未按规定提交的将被拒收。

(二)校级项目

1、拟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4)或《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6)一式一份并胶装(双面打印)至所在学院,申请书须签署导师和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分别填写校级科研创新项目和实践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1和附件6-1);

3、汇总表和申请书纸质版材料于6月12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519062937@qq.com。文件夹以“学院代码数字+学院简称+2024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命名,文件名及纸质材料未按规定提交的将被拒收。

六、项目管理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对所有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

1、所有创新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结题完成,省级、校级的项目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结题申请(其中校级不用交纸质版,省级项目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批。省级项目也需在如未完成相关工作,则不能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申报者在填写创新项目申报书时应合理进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所有账目的报销将按照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创新项目经费主要开支范围限定在: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自制专用仪器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等。项目经费不能用于出国、出境合作交流、办公室(实验室)装修、购置交通工具、招待费等所需费用;

3、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按照《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2.各学院要认真督促项目主持人做好项目结项工作,对2020年、2021申请延期的项目进行结项审核,逾期教育厅将不再受理上述年份的结项事宜,并对未结项的项目发文予以清理。对2022年立项项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项的,项目主持人须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一般半年。对结项审核工作未到位者,将适当扣减立项指标。

3.重点项目结项由教育厅组织,重点项目结项需报送结项材料(一式一份,按照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排序);一般项目结项由所在学院组织并提交《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结项汇总表》(附件5)。

附件:

附件1: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4年省级、校级科研创新项目名额分配

附件3: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3-1: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4-1:2024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附件5:202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

附件6: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6-1:2024年校级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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