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评优评先暂行办法

2019年06月24日 14:58 点击:[]

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

长理工大图[2019]3

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评优评先暂行办法》的通知

馆属各部门:

《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评优评先暂行办法》已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图书馆

2019年624日

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评优评先暂行办法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馆职工为实现我馆转型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文明、有序、高效、法治”的高水平图书馆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评优评先激励机制,使全体职工在榜样的感召下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奋力推进图书馆转型发展。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民主公开、客观真实、注重实绩。

三、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优评先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陈寿祺

成员:曾令球、张颖、施频、魏红梅、王征、喻权良、邓婕、喻志娟、徐琼、陈茂华、蔡焰辉、田阳、黎晓晖、廖金芝、李湘宏、叶浩、曾红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征

四、评选奖项、名额及评选范围

评选

类别

评选奖项

名额

评选范围

党务

工作

优秀共产党员

4名

全体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2名

全体党务工作者

行政

业务

工作

优秀馆员

在岗职工人数10%以内

全体职工

优秀部门主任

2名

全体部门主任

优秀部门(库室)

2名

全体部门(库室)

特殊贡献奖

名额不限

全体职工

工会

工作

工会积极分子

按学校分配名额评选

全体工会会员

优秀工会干部

按学校分配名额评选

分工会委员和

工会小组长

年度

考核

考核优秀人员

按学校分配名额评选

上述馆级优秀人员(不含返聘)

备注:馆领导不参与上述评优评先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党规,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敢于担当,积极工作,业绩突出,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热爱党务工作,积极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出突出成绩;

3.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优秀馆员

1.遵守学校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执行力强;

2.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关心同事,甘于奉献;

3.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受到服务对象好评。

(四)优秀部门主任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3.所在部门工作成绩突出。

(五)优秀部室)

1.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团队合作好,工作成绩突出;

3.环境整洁舒适,工作人员服务热情周到,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六)特殊贡献奖

1.在专业技术、服务形式、服务内容上有重要创新,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扩大了图书馆知名度和影响力;

2.工作成绩突出,实绩显著,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3.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等重大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工会积极分子

1.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一定的成绩;

2.支持工会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3.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

(八)优秀工会干部

1.认真履行职责,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

2.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善于协助领导解决教职工的合理要求;

3.主动学习和掌握工会工作的政策、法规,熟悉工会业务,较好完成分工会工作。

(九)考核优秀(参见学校文件)

六、存在下列情况不得参与评选

1)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被追究责任的;

2)在年内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服务纠纷或被读者投诉的;

3)全年业务检查存在较多问题的;

4)对图书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5)上班期间干私活、炒股、打麻将、玩扑克、玩网络游戏等违反劳动纪律以及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全年累计在3次(含)以内的。

七、提名程序与评定方法

(一)提名程序

1.党务工作方面奖项由党支部提名推荐;行政业务工作方面奖项由部门会议提名推荐;分工会工作方面奖项由工会小组或分工会提名推荐。

2.馆班子对各类奖项享有独立提名推荐权。

3.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工会小组长(分工会)在提名推荐会议前要听取意见,做好沟通,会议上说明评选奖项、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集体充分酝酿。提名人推荐候选对象必须负责地说明推荐理由和事实。

(二)评定方法

1.行政业务工作方面设立的奖项由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及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拟出推荐名单,再由小组成员不记名投票,根据表彰名额按得票数依序产生。

2.党务工作方面设立的奖项由图书馆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

3.分工会工作设立的奖项由图书馆分工会组织评选。

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的评选由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分配的名额,通过投票优中选优。

5.对拟定的评优评先名单在馆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最终认定。

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

2019年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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