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者入馆须知
图书馆是文明高雅的学习场所。每一位入馆读者均有义务自觉维护图书馆环境和秩序,共同创造整洁、安静、文明的学习氛围。
1.读者须经过门禁系统进入图书馆。因公外来人员须通过传达室与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后,方可入馆。
2.进入图书馆要衣冠整洁、举止文明,穿戴与公序良俗不符者谢绝入内。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打闹。
4.保持馆容整洁。馆内不得用餐、吃零食和乱吐乱画;纸屑入篓。
5.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不得撕毁、涂画书刊。
6.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馆内不得吸烟和用火。
7.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2】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1.读者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如发现有转借情况,图书馆有权暂留此卡,请持有人凭有效证件前来领取并说明情况。
2.师生均可借阅15册,教职工、研究生、卓越班学生借期为150天,本科生借期为60天。
3.如校园一卡通遗失,应立即到一卡通中心挂失,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该卡所有人负责。
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前,应先检查图书是否有缺页、污损,如发现问题应当场向工作人员申明,并由工作人员及时处理;否则还书时发现的缺页、污损等问题由该书最后一个借阅者负责。
5.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如有遗失,按章赔偿。若需继续使用,可以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为一个月。图书续借手续可在各书库办理,也可通过本馆公共查询系统,由读者本人自行办理。
6.除手提电脑外,书包、提袋等物不得带入室内,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
7.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吵闹、喧哗;说话轻声细语,不得闲聊。
8.保持室内整洁,室内不得抽烟、吃零食。纸屑入篓,不随地吐痰。
9.爱护公物,不乱写乱画,不损坏和私自带图书出室。
10.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图书馆有权进行制止、教育和批评;如不听劝阻,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按馆定规章制度处理或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3】图书馆违章处理规定
1.本馆借阅图书逾期不收取滞留金,但有图书超期未还者,不能到各书库借书。
2.读者撕毁图书,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和赔偿。无法赔偿原书的,按遗失图书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通报所在学院从严处理。
3.偷窃图书者,一经发现和证实,将从严处理。认错态度较好、尚未给图书馆带来损失的,责令当事人作出公开检讨,暂停其借阅权利一个月;不服教育、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有关管理部门,从严处理。
4.遗失图书者,应及时到图书馆总还书台办理赔书手续。遗失者应购买与原书同书名、作者、页码、版本、出版日期、ISBN号、价格的新书作为赔偿,如无法赔偿原书,按原书价格赔偿。未标明价格的文献,参考同类文献的价格赔偿。成套图书丢失单册,按全套书计算价格。
5.损坏图书馆设施者,须赔偿材料及修理费或按原价赔偿,严重者,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6.凡有任何违章未处理完者,暂停借阅。
【4】图书馆报刊阅览室管理规定
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包括中文现刊、外文现刊和过刊、报纸等阅览室。
2.所有陈列报刊仅供读者室内阅览,概不外借。确因教学科研要外借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用相关证件抵押并登记。
3.复印报刊需经工作人员检查,用相关证件抵押,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拿出阅览室。复印报刊须当班归还。
4.自觉维护阅览区域的正常秩序,不随意搬动室内家具。不得用物品长时间占据座位,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
5.除手提电脑外,书包、提袋等物不得带入室内,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
6.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吵闹、喧哗;说话轻声细语,不得闲聊。
7.保持室内整洁,室内不得吸烟、吃零食。纸屑入篓,不随地吐痰。
8.爱护公物,不乱写乱画,不损坏和私自将报刊带出室外。
9.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图书馆有权进行制止、教育和批评;如不听劝阻,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按馆定规章制度处理或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5】图书馆数字资源阅览室管理规定
图书馆数字资源阅览室主要为校内读者提供网上信息查询、数字资源阅读、检索等服务。
1.读者上机按学校通过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基本上机费。基本上机费标准为1元/小时,最小计费单位为1元/小时,最小计费机时为1小时。
2.数字资源阅览室收费按学校“一卡通”方式管理。
3.读者在上机过程中如遇电脑故障等问题,应及时告知管理员,由管理员另行安排座位上机,不得私自修理。
4.严禁在数字资源阅览室浏览或上传违法违规违纪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当事人将被逐出本室;情节严重的,将当事人有关情况上报学校,并由学校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5.数字资源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不允许从事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6.读者上机前应自行妥善保管好个人随身物品,不要将书包、什物等带入座位。
7.爱护本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室内不得吸烟、吃零食。
【6】图书馆学生阅览室管理规定
图书馆学生阅览室是文明高雅的学习场所,每一位入室读者有义务自觉维护阅览环境和秩序,共同创造清洁、安静、文明的学习环境。
1.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吵闹、喧哗。在进入阅览室前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手机通话请到室外。
2.阅览室采用座位预约系统管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占座。一旦发现占座,占座物品将被清除,集中放置规定地点,占座者自行领取;如丢失,占座者自行负责。
3.保持室内清洁,室内不得吸烟、吃零食。纸屑入篓,不随地吐痰。
4.爱护公物,不乱写乱画。窗台、地面、存包柜顶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5.不得随意挪动自习室桌椅,不得使用任何自带的电器设备,座垫使用后请带走。
6.举止文雅,不得出现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7】图书馆座位预约系统管理规定
1.为使每位读者公平使用图书馆座位,充分实现自助选座功能,进一步解决图书馆占座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持我校一卡通的所有读者,预约的座位仅限图书馆各学生阅览室座位。
3.预约成功的读者拥有对应时段该座位的优先使用权,未预约座位或所预约座位失效的读者需让位于拥有座位使用权的读者。
4.预约座位使用时间
自习室每次预约座位使用时间1-8小时。
5.预约和选座方式
5.1图书馆主页。读者登录图书馆主页,点击“座位预约”功能;
5.2微信公众号。读者关注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公众号(cslgdxtsg),在“常用服务”模块中选择“座位预约”功能;
5.3扫描桌面二维码直接选座。
其中,网页和微信预约支持提前一天预约,可以“取消预约”;扫描桌面二维码必须入馆以后方可进行。
6.签到、暂离/返回、续约、签离
6.1签到。预约座位需在30分钟内扫描桌面二维码进行签到。
6.2暂离/返回。暂离时间为60分钟,读者通过扫描桌面二维码进行暂离/返回
6.3签离。读者在使用座位结束前,必须扫描桌面二维码进行签离。否则记违约1次。
7.违规及处理
图书馆工作人员每天检查座位使用情况,凡未按本制度使用座位的读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7.1预约座位后,未在座位生效时间内签到的,记违约一次;
7.2选择“暂离”后,未在规定时间返回并扫码者,记违约一次;
7.3离开座位未“暂离或签离”的,记违约一次;
7.4未选座位直接就座的,记违约一次;
7.5每位读者违约次数达到三次,预约座位权将被停止三天,三天结束后,违约记录自动清除;
7.6读者可通过“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座位预约/个人信用”查询违约情况;
7.7故意损坏座位号牌的,按照破坏学校公物相关规定处理。
8.帐号和密码
用户名为学号或工号,密码为校园网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最后一位若为X,则向前推一位),云塘校区认证失败或遗失密码者请持有效证件到图书馆A-906信息化处大数据事务部门(电话85258090)重置密码,金盆岭校区认证失败或遗失密码者请持有效证件到交通大楼5楼用户服务部重置密码。(在系统试运行期间,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请致电8525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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